美国对于获得Energy Star能源之星认证或DLC认证, CEC 自愿性灯泡认证的照明产品也提供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和返利;美国目前的LED灯泡和灯具的能效测试主要集中在LED灯具的能源之星和DLC, Lighting Facts Label, CEC Title 20 , CEC Title24 JA8-2016, DOE 美国联邦最低能效要求。
1、ENERGYSTAR能源之星的能效认证
ENERGY STAR能源之星标志是由美国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创建,旨在保证所列管产品的能效符合法规要求的自愿能效认证项目。目前针对LED灯泡产品,灯具等照明产品。
2、Lighting Facts label能效认证
Lighting Facts Label能效认证是美国能源部(DOE)宣布实施的自愿能效标签项目,目前只针对LED灯具产品,它推出的本意是“Give them the Facts”,是为了让照明产品达到数据更具体和可信度更高的要求,从五个方面披露该产品真实的性能参数:流明lm、初始光效lm/W、输入功率W、相关色温CCT、显色性指数CRI。该项目适用的LED灯具产品范围是:交流市电或者直流电供电的完整灯具,低压12V交流或者直流灯具,可分离电源的LED灯具,线性的或者模组化产品。
3、DLC的能效认证
DLC的全称是“The Design Lights Consortium”。美国东北能源效率合作组织(Northeast Energy Efficiency Partnerships, NEEP)发起的一项自愿性的能效认证计划,DLC认证产品目录被用于在美国各地尚未被“能源之星(ENERGYSTAR)”标准覆盖的高性能LED灯具的推广。目前的DLC技术要求所涉及的照明产品主要集中在户外的商业和工业建筑用LED灯具,如户外壁灯、车库灯、工矿灯、户外LED灯具以及LED灯管等照明产品。它对产品的主要性能要求:总光通量,环带光通量、光效,色温,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功率因数,谐波失真。
4、FTC能效标贴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法令要求,LED灯进入美国市场销售需要在包装盒以及灯体上贴上能源标贴,向公众披露该产品的年度耗电量,寿命等信息,FTC能效标贴与上述的Lighting Facts Label标签类似,但FTC能效标贴是强制要求。详见FTC energy guide label要求法规:16CFR305。
5、美国加州能效CEC要求
为了提高用电产品的效率,美国加里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于2005年12月30日依法实施的电器能效法规CEC Title 20-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总计对二十多类产品产品进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必须遵守的能效和使用效率的法规要求。目前还有针对家用建筑物的能效法规 CEC Title 24-Building Efficiency Regulation, JA8-2016, 其中特别对于频闪测试方法JA10-2016发布并且采纳。CEC Title 20 , CEC Title 24 都是强制性加州能效认证,还有一个自愿性CEC 灯泡V3.0版本刚刚发布和生效。
FCC认证的方式分为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 (VoC)、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和Certification (FCC ID)三种模式,采用何种认证方式,取决于产品的类型,如LED面板灯产品FCC测试的标准为FCC 47 CFR part 15B,认证类型为:VoC。需要注意,LED灯具的FCC认证分为Class A (工业、商业环境中使用的LED灯具) 和Class B (居民环境中使用的LED灯具)两类,两类的测试限值完全不一样,CE认证中的无线电骚扰测试限值标准只有一种,限值与FCC中的Class B类似,多了一个9k-30MHz电磁场辐射测试。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LVD)为所有进入欧盟的低电压产品确立了整体的安全要求,半导体照明产品属于其所定义的低电压产品,因此也必须遵循低电压指令的规范。符合相关安全标准EN 62560, EN 62031, EN61347-1/61347-2-13, EN 60598-1/60598-2 series等标准,以及符合 IEC/TR 62778 以及 IEC/ EN 62471 蓝光辐射危害和光生物辐射安全的标准。